汕头广工大研究院承担的2020年度汕头市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验收项目有序推进。根据《汕头市环境保护局汕头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关于公布2018年第二批应依法实施清洁生产审核的企业名单的通知》(汕市环函〔2018〕1289号)、《汕头市生态环境局 汕头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公布2020年第一批应依法实施清洁生产审核的企业名单的通知》(汕市环函〔2020〕19号)和《汕头市生态环境局 汕头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公布2020年第二批应依法实施清洁生产审核的企业名单的通知》(汕市环函〔2020〕139号)的要求,列入名单的企业应严格按照国家规定的审核流程和有关要求开展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工作。
汕头广工大研究院副院长黄天岳带领数名技术人员,协助汕头市生态环境局、汕头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开展2020年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验收工作,截止至2021年1月12日,已协助开展28家企业清洁生产审核验收工作,其中龙湖区5家、金平区8家、濠江区1家、潮南区4家、澄海区9家、南澳县1家。
后续汕头广工大研究院将积极推进清洁生产审核验收项目,内审已报送的清洁生产审核报告,组织清洁生产审核验收会议,加强对清洁生产审核验收工作的力度,全面提速各项相关工作,确保高质量完成清洁生产审核验收工作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