喜报!我校被确定为科研人员职务科技成果 所有权或长期使用权试点单位

更新时间:2020/10/22点击:编辑:HPW   

近日,科技部印发了《赋予科研人员职务科技成果所有权或长期使用权试点单位名单》的通知,科技部、发展改革委、教育部、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商务部、知识产权局、中科院等9部门共同确定了40家试点单位。广东省有3家单位入选,其中高校2家,我校是其一。

据悉,20205月,科技部等9部门联合印发了《赋予科研人员职务科技成果所有权或长期使用权试点实施方案》,明确分领域选取40所高等院校和科研机构开展试点,赋予科研人员职务科技成果所有权、长期使用权,以进一步破除制约科技成果转化的障碍,调动科研人员的创新与转化热情。

接下来,学校将围绕广东经济发展战略部署与地方优势产业的需求,立足粤港澳大湾区,以“学科高水平建设、成果高质量转化”为主线,以“打造特色鲜明的广工大成果转化体系”为主攻方向,通过完善科研人员职务科技成果转化制度及体系建设、打造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平台、建立技术经纪人队伍等举措,完成我校赋权试点改革任务,力争成为高校成果转化基地典型示范,成为辐射泛珠三角、链接粤港澳大湾区、面向全国的科技成果转移转化重要枢纽。


作者:仲艳春    审核:彭国存

                      编辑:何平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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